关于转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使用和报销的通知》的通知
来源:总管理员 作者:总管理员 发表日期:2015-1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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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心(部):
现将学校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使用和报销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后勤集团
2015年12月11日
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使用和报销的通知
各二级单位:
为落实湖北省纪委针对省属高校检查反馈的意见,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的使用和报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公务接待费仅限于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以及外宾发生的相关费用。
2.公务接待费的报销严格执行《武汉纺织大学公务接待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公务接待费报销必须提供“四单”,即公务接待清单、联系公函(无公函则填写邀请报告单)、发票、菜单,四单齐全方可报销。
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实行,特此通知。
学校办公室 财务处
2015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