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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缮管理中心
来源:后勤保障处        作者:后勤办公室       发表日期:2024-11-12 打印本页

修缮管理中心职责;

1、修缮管理中心负责学校一般维修工程的统筹和年度计划、预算的编制工作,负责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以外的一般维修工程管理工作。

2、对学校2—60万以内一般维修工程按管理流程组织实施。

3、按学校应急维修工程管理办法,处置校内突发的应急抢修工程。

4、按省市现行政策组织一般维修工程的带量采购工作。

5、加强项目管理,明确工作职责,落实责任制,对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负责。

6、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项目合同、图纸和审计报告等资料,落实工程档案管理。

7、按学校工程审计要求,组织项目审计资料及时完成审计工作,完成工程款支付。

8、建立健全维修工作管理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,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规范工作程序,加强廉政风险防范。

9、完成后勤管理处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
负责人:杨卫国

服务电话:5936776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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