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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
来源:后勤保障处    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  发表日期:2023-10-30 打印本页

    武汉纺织大学幼儿园工作职责

1、接收本校职工年满3-6岁子女入园(秋季招生)。

2、执行国家对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,保教结合,对幼儿实施体、智、德、美全面发展的教育。

3、依照法律法规建立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;责任到人确保幼儿园各项常规工作有序进行。

4、管理和监督幼儿园员工依照《幼儿园工作手册》完成各项工作,达到后勤保障处的要求,确保实现幼儿园的质量目标。

5、建立良好的园风园貌,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,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、业务学习,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,建立良好的教师团队。

6、家庭社区工作(指导家庭教育,取得家园教育一致;做好幼小衔接)。

7、安全工作:建立并执行校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,做好日常安全保障工作,加强巡视,关注教师在岗状态,加强门卫、保安的监管,严格按照幼儿园门卫、警卫室各项安全制度来执行做好幼儿园的大门值岗、巡逻安保工作。定期对门卫、消防设施、园舍环境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,确保安保措施落实到位。

8、食堂工作:加强食堂人员管理及监督工作,制定食堂人员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制度,责任到人,确保食品从采购、存储、制作到出餐等各方面的安全保障。

负责人:彭晖

联系电话:02759363449  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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