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荣获省级“水效领跑者”称号
来源:后勤保障处 作者:周伟 发表日期:2023-1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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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省水利厅 省教育厅 省经信厅 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鄂水利函〔2023〕448号)和《省机关事务局 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-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自愿申报、各市(州)初审推荐和专家评审,我校节水成效显著,荣获省级“水效领跑者”称号,向着节能减排、绿色低碳的目标又迈近了一步。
2023年学校在阳光、南湖两校区全面启动合同节水工作,全天候对校园供水系统进行监测,监测面积144.2万M²,启动水量监控智能网络,校区26275米主管线数据采集在线率达99.8%,及时抢修破损、漏水管道157次。通过系列管控,第一期节水总量经审计确认为95.4万吨,综合节水率为46%,节水效益总额达249万。我校获批 “湖北省节水型高校”“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”称号,并获国家水利部中央专项奖励资金26万元。省水利厅把我校作为省内唯一高校典型报送国家节水平台网站,节水经典案例入选国家平台进行展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