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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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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纺织大学后勤保障处2024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
来源:后勤保障处        作者:人力资源部       发表日期:2024-12-24 打印本页

因工作需要,武汉纺织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,根据《武汉纺织大学编制外教辅和工勤岗位设置管理办法》(武纺大人[2018]56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职数

资产与卡务部收银员2名(南湖、阳光各1名)、饮食保管员(阳光)1名、幼儿园红白案师傅1名(南湖)、水电中心南湖校区收银员1名

二、招聘原则

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社会主义道路,热爱工作,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和职业道德,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,服务热情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。

(二)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财经类专业优先,能熟练使用电脑。

(三)年龄:40岁以下。

(四)工作主要要求:

 收银员

1、负责每日将收取的现金清点核对和系统报表一致后缴存至指定的“资金专用户”。

2、负责每年新进教职员工的新卡启用及遗失卡的补办工作。

3、负责查验每日收取的现金

4、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
保管员:

1、负责每日验收食堂原材料物资

2、负责申报次日食堂原材料计划

3、负责每日食堂原材料的入库与出库及月底进、销、存结算盘存

4、负责食堂运营成本的核算工作

5、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

红白案师傅:

1、依据每日营养食谱,按照相关制作要求,负责每日幼儿餐点制作,每餐按时发放食物。

2、依据餐(用)具洗涤、消毒管理制度,负责幼儿餐后餐具、炊具的清洗、消毒和保管。负责工作间餐具、厨具、灶台、地面的卫生清扫,每次操作后要清洗消毒,摆放整齐。

3、依据厨房设备设施的操作要求,能规范使用设备设施,并做好相关的维护工作。

4、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关于食堂食品制作的工作。

水电中心收银员:

1、严格按中心规定,办理学生公寓和家属区的水电收费事宜。

2、负责检查、巡视网络信号、线路及各分配电房设备运行情况。

3、如遇记录数据不准、信号不正常等故障出现时,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。

4、注意用电安全,定期分析学生用电情况,发现用电不正常的房间,密切跟踪、调查原因并采取措施。

(五)以下人员不能应聘:

1、现役军人;

2、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

3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、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、或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;

4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四、薪酬福利

1、工资待遇。按照《武汉纺织大学编制外教辅和工勤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细则》(武纺大人[2018]57号)执行。

2、社会保险。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,缴纳的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,缴存的基数和比例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政策执行。

五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
(一)公告发布

招聘公告在武汉纺织大学后勤保障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布

(二)报名时间与方式

1、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16:00。

2、报名方式:应聘者将《武汉纺织大学聘用编制外教辅及工勤岗位人员审批表》(见附件)、相关证明材料(个人简历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、身份证、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)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0962458@qq.com。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应聘+岗位(校区)+姓名”。

3、相关要求: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
六、考核方式

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的实际情况,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(一)面试时间:另行电话通知

(二)面试地点:后勤保障处

七、健康检查

根据面试成绩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,按照要求到校医院参加健康检查,健康检查出现不合格的情形,可以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杨老师 027-59367759

附件:武汉纺织大学聘用编制外教辅及工勤岗位人员审批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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