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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食服务中心
来源:后勤保障处    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  发表日期:2023-10-30 打印本页

  饮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
1.在后勤保障处的领导下,办好以学生食堂为中心的各类食堂。提高伙食质量,重视食品卫生,注意生产安全,严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抓好伙食成本控制,主动、热情、周到的为广大师生员工及就餐者服务;

   2.负责各食堂、餐厅及其它各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,完善对外联合经营经济合同及目标责任管理协议,逐步实行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管理,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;

   3.负责全中心的思想教育、职业道德业务学习,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,努力提高中心全体员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树立全心全意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;

4.负责各食堂、餐厅和其他部门的调配、维修工作;

5.负责监督检查各食堂、餐厅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。认真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和食品卫生“五四”制,加强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,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;

6.坚持学生食堂的公益性、服务性原则,坚持合理稳定的方针,保证我校食堂基本伙食价格的稳定;

7.负责监督检查各食堂、餐厅和其他部门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建立完善治保消防组织,制定岗位责任制度;

8.负责各类伙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。加强伙食财务管理,严格遵守财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和使用。记好、保管好伙食账目,编制有关报表;

9.负责本中心人员的管理、教育、调配和使用,组织员工开展政治、业务学习和文体娱乐活动。

负责人:黄伟

       服务电话:593676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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